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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继续被司法 再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继续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股东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环保”)持有的公司13,000,000股股份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司法再冻结,冻结期限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3日。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丰启环保的上述股份继续被司法再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继续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继续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冻结原因说明

  请查看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继续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2、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未续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丰启环保与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5月28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2020年6月10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3年6月21日到期终止,且双方不再继续协商两份协议的展期事宜。

  丰启环保不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

  3、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高赫男先生。2025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持有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高赫男先生实际控股的山东兴民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了丰启环保原股东深圳市丰启智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丰启领航投资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成为丰启环保唯一股东。

  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赫男先生合计控制上市公司16.05%的表决权。

  丰启环保本次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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