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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修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宏青)》《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祁庆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5000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5000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维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具备偿债能力,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5000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5000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拥有合伙人89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春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冯坤宇,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张月芹,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小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三)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七)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一)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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