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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电科芯片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 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起执行解释第17号规定,自2024年12月起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电科芯片         公告编号:2025-012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益丰润勤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6号)核准,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科芯片”)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7,110,185股,发行价格为4.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9,999,989.85元。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特定投资者实际缴纳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9,999,989.85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7,000,000.00元后,到账金额人民币882,999,989.8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1-1004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1、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7,604,772.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05,432,009.51元。

  2、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812,005.82元,对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3,473,186.65元,其中: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874,810.80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207,991.81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人民币530,0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9,799,155.9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99,919,030.24元。

  

  3、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5,009,865.99元,对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234,221,046.82元,其中: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874,810.8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197,860.8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44,637,275.50元(其中含银行存款利息及投资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6,767,025.94元)。

  

  4、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481,765.51元,对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76,892,946.34元,其中: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874,810.80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471,899.5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01,980,609.79元(其中含银行存款利息及投资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7,582,259.7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二届第二次董事会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8月2日第十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对该《管理办法》进行第一次修订,并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0月26日第十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对该《管理办法》进行第二次修订,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1年12月27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的《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同时,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西南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设计”)、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亿达”)、深圳市瑞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晶实业”)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1年12月27日与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的《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087.4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2]第1-00080号《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的《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1,087.48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子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上述款项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的《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年1月13日,子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的《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1月16日,公司将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55,137.03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归还的公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智能电源集成电路应用产业园建设项目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和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和投资金额调整的公告》),同意将智能电源集成电路应用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由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公司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并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将“智能电源集成电路应用产业园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该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二)高性能功率驱动及控制集成电路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并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将“高性能功率驱动及控制集成电路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12月调整为2026年6月,该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38-00005号)。报告认为:电科芯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电科芯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公司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董事会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2,486.47万元,系发行费用金额,详见2021年12月23日披露的大信验字[2021]第1-10045号《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及投资理财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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