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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信用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968.4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1、商誉减值准备计提

  (1)商誉形成过程

  2014年9月,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收购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并通过西格玛间接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14.03%的股权,交易价格为72,400.00万元,折合国星光电每股价格为12元。于购买日2014年12月31日,电子集团计算合并成本为72,400.00万元,净资产价值为31,837.99万元,确认商誉40,562.01万元。

  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受让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交易价格为91,798.02万元,公司以电子集团账面价值确认商誉40,562.01万元。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信”)对公司因收购西格玛100%股权而间接持有国星光电14.03%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方法进行评估,最终按照孰高原则取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国星光电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并由中广信出具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25]第051号)。

  根据评估报告结果,国星光电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发生了减值。公司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239.31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经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对有跌价迹象的存货,采用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按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39.10万元。

  3、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

  公司每年均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801.48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17.53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73万元。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3.23 万元。

  三、核销资产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核销金额共计396.17万元,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396.17万元,影响2024年利润0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合计将直接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3,761.42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19,032.53万元。

  五、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销资产制度的规定,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销资产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核销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5-02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增加实施地点;同意延长“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2027年5月。该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186,783,5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94,551,796.3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136,307.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8,415,488.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1月10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50003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增加实施地点

  “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对公司LED灯具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替换陈旧设备,购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与配套硬件设备,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同时,通过建设营销、供应链、研发、财务、人力资源五大平台,实现业务在线化、流程数据化,打造高度自动化、信息化的智能制造体系。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5,850.64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31,220万元(含自动化改造设备21,220万元、数字化改造设备10,000万元)。

  1、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中的设备改造内部投资结构予以调整,在保持设备改造总投资31,220万元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原规划设备投资进行合理压缩,同时增加对AI应用赋能、数字营销管理平台、财务共享系统、系统升级改造等数字化改造设备的投入,具体为自动化改造设备投资金额由21,220万元调减3,000万元至18,220万元,数字化改造设备总投资金额由10,000万元调增3,000万元至13,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此外,由于新增部分数字化改造设备,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一处项目实施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

  2、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1)原规划设备价格下行,释放投资空间

  在项目筹备初期对所需设备进行市场调研并规划投资金额时,行业市场环境与当下存在一定差异。近年来,随着相关技术的成熟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原规划投资的部分设备价格出现下降。同时,在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考虑到该项目的紧迫性,公司已先行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投资,后续无需再进行重复投资,从而释放出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的设备投资。

  (2)紧跟AI发展趋势,赋能生产效率提升

  近年来,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AI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人工智能具备了更高的理解和推理能力。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成熟,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很多大企业都在积极加速布局 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链以此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用户体验等。基于此,公司拟在数字化转型建设过程中引入AI中台,并基于公司数据治理,深度运用AI大模型,提供便捷、高效的AI应用解决方案,加速AI技术在公司各领域普及,助力公司实现智能化飞跃。

  3、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地点系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及运作效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本次调整未改变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二)延长“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期限

  “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投资建设车灯模组生产线,并配套全自动化设备,提升产品品质与产能,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1、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在保持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延长“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具体如下:

  

  2、延期的原因

  在“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以保证项目质量和未来盈利能力为前提,夯实基础,循序投入,但由于汽车车灯供应链体系准入认证严苛,以及高端定制设备落地周期长等原因,当前项目投资进度有所滞后,因此,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5月。

  3、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1)必要性分析

  ①综合实力提升抵御市场竞争压力

  虽然本项目建设进度相较于原计划有所滞后,但在车灯行业智能化、数字化加速升级的背景下,通过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优化生产流程及扩大规模效应,将显著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实现车灯模组产品生产效率的提升、品质的优化及品类的扩充,从而进一步巩固竞争优势,强化车灯业务的综合实力,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挑战。

  ②智能产线构建提升企业交付能力

  在车灯产品加速迭代的行业背景下,对企业生产效率和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将通过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高精度检测仪器及智能化管理系统,打造高效智能产线,大幅提升生产效能与产品一致性,缩短交付周期,增强订单响应能力,从而巩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优势。

  (2)可行性分析

  ①政策红利驱动行业环境持续向好

  汽车电子作为汽车产业的关键支柱,受到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等。这些政策的密集落地,带动了上游汽车电子行业,包括车灯产业的协同发展,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②市场前景利好激发业务增长潜力

  车灯作为保障行车安全和提升驾乘体验的核心部件,迎来较大的的发展机遇。在汽车产业向智能化、网联化加速演进的大背景下,车灯已从传统照明功能向智能交互、信息显示、娱乐等多功能集成方向升级。同时,全球节能减排政策持续推进,推动车灯产品向高效节能、轻量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拓展了技术创新空间。车灯模组作为汽车照明总成系统中的核心电子部件,受益于上述行业发展趋势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高速增长,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③深厚技术储备赋能客户资源拓展

  自公司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来,车灯已成为公司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公司凭借卓越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与众多知名汽车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丰富的技术储备和客户资源,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支撑。

  (3)预计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充公司现有的车灯模组产品产能,有力推动公司汽车照明业务的发展。一方面,规模化生产结合高效的生产设备,将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交付能力,助力公司在竞争激烈的车灯市场中获取更大份额,进而实现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随着项目对产品品质与技术的升级,产品附加值也将随之提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预计本项目达产后效益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预计效益不存在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拟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也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4、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对“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予以调整,并增加一处实施地点;同意将“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5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未改变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5-01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财务总监汤琼兰、董事会秘书黄震环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万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其他相关内容。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拟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1,535,778,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B股红利折合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向境外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9、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销资产制度的规定,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对公司票据的统筹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7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事宜。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流动资金及非流动资金贷款(含并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逢才、李泽华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续签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广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核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逢才、李泽华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一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累计不超过2.5亿美元,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业资质,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19、审议通过《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审议通过《2024年度合规风险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业务的拓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并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增加实施地点及延长投资期限。

  该议案已经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2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予以调整,并增加一处实施地点;延长“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期限两年。

  该议案已经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4、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第4、6、7、10、17、18、20、21、22、2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4、5、6、11、12、13、21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5-02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该在2025年5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2、特别说明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对该议案的委托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时。

  (二)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黄玉芬、王广英

  传真:(0757)82816276

  电话:(0757)82966028

  邮箱:guangying.wang@chinafsl.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一: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1

  2、投票简称:佛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种类:□A 股 □B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视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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