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代行董事长何文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陈鹏君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林妮女士,监事张文军先生、丁超先生及王金琳女士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前述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共持有公司股份5,643,916,048股,该等股份在本次会议上无表决权。议案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莉律师、晏海丹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备查文件: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临时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代码:601600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4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有效表决人数8人。公司董事陈鹏君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已书面委托李谢华先生代为出席,并按其已表示的意愿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何文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北方沿海绿色新材料项目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两海”战略,优化氧化铝产业布局,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在辽宁省大连市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新建2×150万吨/年氧化铝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人民币79.42亿元。为建设运营该项目,董事会批准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铝(大连)铝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40%,预计约人民币31.70亿元。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组织上述项目建设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常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使公司在增发股份时保持灵活性,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20%限额内,增发H股股份(包括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的常规一般性授权,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A股、H股股份常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使公司在回购股份时保持灵活性,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在分别不超过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10%及已发行H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10%限额内,回购公司A股、H股股份的常规一般性授权,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适当的时候召开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与召开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相关的一切事宜。
有关召开A股、H股类别股东会的具体情况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通知公告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证券代码:601600 证券简称: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11月28日,本公司及所属三家分公司与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高端”)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收购中铝高端部分扁锭业务,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对该业务涉及的交易重述上年同期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运营数据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小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坤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小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小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小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坤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小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小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坤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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