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5-临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购买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项可能受到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拟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购买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监管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证券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投资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投资产品的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2、风险监控管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且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产品品种,并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定期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特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5-临01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和工作安排,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30-12:30、下午14:00-18: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3、登记材料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4、登记方式

  书面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ztgame.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2025年5月13日18: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ir@ztgame.com并电话确认。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人:王虹人                  电子邮箱:ir@ztgame.com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传真号码:021-33979899

  信函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巨人网络二期办公楼(邮编:201613)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558

  2. 投票简称:巨人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公司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想法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5-临010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5年4月23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陶奕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晓松先生,签字会计师为裴阳先生,前述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奕女士,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具有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的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晓松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签字会计师裴阳先生,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奕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晓松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裴阳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83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66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