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5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胡旭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89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0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4、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监事的岗位及职务,依照公司的薪酬及激励考核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年度表现进行考核评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由于公司在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0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独立董事文灏、张慧德、郭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中财务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25BJAG1B0304),2024年度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关键控制点、高风险领域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并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5BJAG1B0303)。
6、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及职务,依照公司的薪酬及激励考核制度核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合同履约成本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0,884,545.9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73,255,314.28元,减去2024年分配现金红利59,790,145.2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7,419,376.98元。
由于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10、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11、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应对舆情的能力,避免或降低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建立《舆情管理制度》。
12、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市值管理工作,促使市值管理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有效保障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迈向最大化,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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