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决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凡2025年5月8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5月16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黄亚伟 邮箱:600053@jdcapital.com 电话:010-56570999 0791-88666003 传真:0791-88666007 邮编:100101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5-02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西紫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恒”),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为江西紫恒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紫恒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融资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2、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2、被担保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江西紫恒于2024年第四季度开展实施建筑业务,主要财务数据为:
单位:万元
江西紫恒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五)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为进一步加强闲置自有资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确保流动性和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 现金管理方式: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短期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基金、债券、新股配售或申购、国债逆回购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及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闲置自有资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确保流动性和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二) 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三) 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 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短期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基金、债券、新股配售或申购、国债逆回购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每项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依据市场原则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协议。
(五) 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 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 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总体可控,但仍需充分认识到潜在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调整、市场情绪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性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如涉及)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性及流动性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四、 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协议。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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