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35,7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628,669.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361Z041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410,990.2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108,408.2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10,840.8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0,836,407.9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054,891.37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054,891.37元。
3.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5,756,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6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8,628,669.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8,628,669.6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8,628,669.6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2.88%。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4,777,955.57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59.82%,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等规定。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0,432,381.77元和17,422,650.03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0%和0.88%,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3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事务所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清艺,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晶琦,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传文,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康达新材、永安行、新疆火炬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清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晶琦、项目质量复核人王传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2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明显变化。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时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3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税后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后8万元人民币,按季度发放。此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故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3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达到优化公司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以及进一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目的。公司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申请授信期限为连续三年亦可逐年申请;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联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1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应收票据金额1,233,367.74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预付款项金额7,742,332.52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219.3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预付部分项目款,项目尚未验收。
其他应收款金额7,200,024.15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55.6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了部分营林工程预借款。
应付账款金额19,948,186.31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47.1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上年年末未支付的劳务款等。
合同负债金额7,224,059.68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74.6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预收了部分货款。
应付职工薪酬金额5,871,167.06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57.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上年年末计提的年终奖。
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营业成本金额4,156,839.19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81.7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金额321,047.00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536.30%,主要原因:报告期联营企业经营业绩比上年同期增加,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 10,077,324.20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44.0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积极催收,收回的货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135,452.00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80.5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比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135,452.00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80.5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比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135,452.00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80.5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比上年同期减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金额70,000,000.00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70,000,000.00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金额22,450,000.00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63.7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37,144,376.78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41.2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获得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等原因共同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金额1,335,019.67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2.07%,主要原因:以上原因共同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应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师红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应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师红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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