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被担保对象中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7.3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2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自然失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72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除被担保对象外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向业务相关方(如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等履约担保,以及为诉讼或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鉴于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科技”)的股东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城县产投”)已承诺为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技术”)按照其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精卓科技的股权比例(51.88%)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额度、方式及期限,以政府有关会议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按对精卓科技的持股比例48.12%,为精卓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837.42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仅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在任一时点对精卓技术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7,837.42万元。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光电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05443033XU;
3、法定代表人:申成哲;
4、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6、注册资本:229,977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1、债权人(甲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乙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4、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鉴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交银金租字20250079号的《融资租赁合同》(下称“主合同”),为确保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5、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6、担保方式:保证人同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如有多个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全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8、保证的效力:
本保证系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并且独立于债权人就主合同所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物的抵押或权利质押或任何形式的其他担保。债权人所可能享有的该等其他担保并不减轻或解除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保证人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当支付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主合同项下法律关系被认定为实质系其他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法律关系),保证人承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因主合同法律关系性质的不同而有所改变,也不因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在该等情况下,债权人基于主合同产生的债权利息仍根据主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确定;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因债权人主张或其他任何原因被解除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等全部债务,保证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主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的,且债务人对前述认定具有过错而应对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保证人应当对该等损害赔偿责任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为27,837.42万元,担保总余额为12,751.8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9%;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24,00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597,376.4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34%。
2、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4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15:00。
4. 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5,39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507,077,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048%。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45,195,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7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395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61,882,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77%。
2. 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7,077,896股。其中:同意票499,271,4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05%;反对票6,178,7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5%;弃权票1,6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82,210股。其中:同意票54,075,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7.3850%;反对票6,178,7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7%;弃权票1,6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2.6303%。
2.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7,077,896股。其中:同意票499,171,4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08%;反对票6,271,6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8%;弃权票1,6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4%。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82,210股。其中:同意票53,975,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7.2234%;反对票6,271,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1348%;弃权票1,63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2.6418%。
3.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7,077,896股。其中:同意票499,029,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27%;反对票6,412,1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5%;弃权票1,63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8%。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82,210股。其中:同意票53,833,4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6.9935%;反对票6,412,1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3618%;弃权票1,6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2.6447%。
4.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7,077,896股。其中:同意票499,141,3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48%;反对票6,284,1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93%;弃权票1,65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9%。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82,210股。其中:同意票53,945,6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7.1748%;反对票6,284,1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1550%;弃权票1,6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2.6702%。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7,077,896股。其中:同意票498,918,3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09%;反对票6,298,8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2%;弃权票1,8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9%。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82,210股。其中:同意票53,722,6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6.8144%;反对票6,29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1787%;弃权票1,8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3.0068%。
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7,077,896股。其中:同意票498,656,2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92%;反对票6,824,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9%;弃权票1,59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9%。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82,210股。其中:同意票53,460,5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6.3908%;反对票6,824,6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1.0285%;弃权票1,59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2.5807%。
7.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7,077,896股。其中:同意票498,550,9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84%;反对票6,620,7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7%;弃权票1,90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9%。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82,210股。其中:同意票53,355,2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6.2206%;反对票6,620,7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6990%;弃权票1,90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3.0804%。
8.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7,077,896股。其中:同意票499,134,0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34%;反对票6,233,2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2%;弃权票1,7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3%。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82,210股。其中:同意票53,938,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7.1630%;反对票6,233,2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727%;弃权票1,7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2.764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运律师和廖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与会董事签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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