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柳曼玲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3,414.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92.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0.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5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9.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792.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68.3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结合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出具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实际业绩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拟定为:针对在公司领酬的监事,如兼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按其在公司所担任非监事的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额外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可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6176万份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14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符合行权资格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符合行权资格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对符合行权条件的14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事宜,本次首次授予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1.0952万份,预留授予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5282万份,行权价格为15.90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激励对象的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对上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共计54.3552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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