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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中,第8项议案的通过以第5项议案审议通过为前提。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式跃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严甽18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6,618,4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383%。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5,901,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3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17,4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889,1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3%。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71,7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717,4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76,614,0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1,1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84,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1,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弃权3,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6,611,3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1,1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5,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82,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5%;反对1,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弃权5,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6,611,3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1,1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5,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82,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5%;反对1,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弃权5,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76,61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1,2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5,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81,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2%;反对1,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弃权5,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同意76,613,4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7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3,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84,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7%;反对1,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弃权3,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审议通过,且为第8项议案通过的前提。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6,609,9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2,3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6,1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80,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0%;反对2,3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弃权6,1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3%。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76,609,9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2,3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6,1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80,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0%;反对2,3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弃权6,1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3%。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76,610,9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1,1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6,2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81,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1%;反对1,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弃权6,2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的通过需以第5项议案的通过为前提,第5项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君福、王子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为推进公司战略发展,促进主营业务做精做强,公司与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在东阳经济开发区“万亩千亿”平台生命健康产业园六歌园区内投资“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一期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协议并开展投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5年3月7日,公司与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功竞拍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后续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公司受现有厂区改建扩能空间不足的局限,寻找新场地进行异地扩产建设,并且结合市场变化和趋势,对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产品方案进行调整,优先新建主导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线,以快速应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海森药业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子项目,将在上述竞拍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上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3、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大楼建设及主要室内建筑装修等工作,前期采购设备陆续进场安装调试。公司结合自身研发需求和市场最新动态,对设备方案进行了全面的评估与论证,并在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等环节进行统筹与优化,争取配备更加先进的软硬件设备以提高研发效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投资进度。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3月31日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式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爱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爱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式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爱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爱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式跃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钉钉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闯凡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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