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会委员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244,409.1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2,528,625.5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252,862.5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106,331,842.4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1,243,607,605.40元。
综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公司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涉及该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五、 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二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更好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严禁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不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针对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物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风险投资规定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审计部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7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赛程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系基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编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健康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1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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