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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根据上一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调整列报。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9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罗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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