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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赫拓(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拓科技”),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交替(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此次公司为赫拓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873万元。

  ● 是否涉及反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逾期担保数量为2笔。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赫拓科技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公司与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873万元。

  2、公司本次为赫拓科技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金额为873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赫拓科技的担保额度余额为873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4127万元。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之间因办理综合授信等业务,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代表在议案所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赫拓(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CREJH695

  法定代表人:刘鹏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物产天地中心 2 幢702 室-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为2339.40万元,净资产为145.1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54.67万元,净利润为145.18万元,上述数据为经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2745.73万元,净资产为510.60万元;2024年度1-9月份营业收入为356.05万元,净利润为265.43万元,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单体口径。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债务人:赫拓(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债权最高本金限额873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赫拓科技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被担保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审议同意2025年度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之间因办理综合授信等业务,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87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42%。逾期担保数量为 2 笔,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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