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年度共计提480,279,044.05元,转回56,198,277.25元,结转/核销263,142,371.05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期计提、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结转的资产减值损失对整体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171,675,310.60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内容规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相关的事项将按照解释第18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会计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无论对于上述情况的投资性房地产选择哪种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企业对于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
(2)新旧衔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对于上述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 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要求进行的,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不产生 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投入保证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交易业务属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将《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2025年度预计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基本情况
1、衍生品品种: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冶金焦炭衍生品品种。
2、预计全年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总产量的10%。
3、2025年度投入保证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占公司2024年度已审计净资产的0.35%)。
4、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5、履约担保:保证金
6、交易杠杆倍数: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
7、流动性安排:根据套期保值方案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
8、清算交收原则:执行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规则
9、支付方式:银行存款
10、违约责任:遵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套期保值的必要性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产品库存、在途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因此公司有必要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冶金焦炭衍生品品种的保值业务。
三、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公司有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的一个焦炭交割厂库,有从事衍生品投资的先决条件。公司已成立衍生品工作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及信息通报制度》落实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具体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美锦嘉创(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衍生品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衍生品交易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衍生品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操作风险:可能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套期保值方案,操作上严格遵照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相对应的原则,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2、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公司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有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和作业人员,有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能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相关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6、公司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衍生品交易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流动性强的特点,衍生品交易价格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开展相关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应科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2:30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天隆仓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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