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55 公司简称:日辰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已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剩余总股本97,193,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298,420.25元,已分配现金红利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05%。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金红利派发已于2025年2月实施完毕。
公司2024年度末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细分行业为食品制造业(C14)中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行业(C146)。
复合调味品是以基础调味品为原料,将各种基础调味品按照一定比例调配,经过进一步加工,成为具有特殊风味的调味品。我国饮食讲究酸、甜、苦、辣、咸“五味调和”,烹调以味道复杂为特征,正是调味品之间按照不同比例的复合与调剂才可达到美味的境界。由于烹饪技能为长期经验积累,烹饪中多种单一味调味品材料准备及操作繁琐,初学者存在调和的难度,而且难以保证稳定口感,因此,复合调味品应运而生。
将复合调味品工业化生产,国外早于国内。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首先推出在味精中添加核苷酸制成复合调味品“超鲜味精”,使鲜味提高数倍,且很快普及到家庭和食品加工业,标志着现代化复合调味品工业化生产的开始。针对专用于中式菜肴的复合调味品的研发,日本也早于国内。1978年,日本味之素株式会社生产“麻婆豆腐调料”“青椒肉丝调料”“八宝菜调料”等,其商品总称为“中华调料”。日本作为东方国家,在调味品使用方面与中国类似。近年来,随着日本消费者认知的改变,调味品的专用性也不断提升,如日本烧肉用的酱汁逐步替代传统酱油,增长较快。从调味品的消费支出结构来看,日本酱油、食醋等消费金额占比较小,而各种复合调味品由于种类多、用量大、附加值高,消费占比在90%以上。
我国实现复合调味品的工业化生产在上世纪70年代,传统的十三香、五香粉等复合香辛料,以及豆酱、蚕豆酱为原料配制的各种复合酱实现了工业化生产。2007年,我国颁布国家标准《调味品分类(GB/T20903—2007)》,将复合调味品定义为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配制,经过特殊加工而成的调味料。目前,我国复合调味品行业仍处在前期快速成长期的初期阶段,市场渗透率正快速提升,是调味品行业中规模增速最快的细分赛道之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复合调味品的渗透率目前仍处于低位,预计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2、行业上下游情况
在复合调味品领域,上游行业主要为养殖业、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制造业。原材料的供应较为稳定、充足,不存在严重依赖于特定供应商的情况,生产所需的其他原辅材料亦可在国内外得到充足供应。
下游行业主要为餐饮行业、家庭消费和食品加工业。对于餐饮企业而言,日常经营成本较高,复合调味品的使用能够实现菜品口味标准化并降低人工成本和厨房租金成本,提升门店经营质效。对于消费者而言,通过使用半成品预制食材,以及炒菜酱、拉面汤等复合调味品,不仅可以简化原本复杂的烹饪流程,还能够满足自身对于饮食美味、便捷、健康、乐趣的要求。对于食品加工企业而言,借助复合调味品企业在技术研发、生产效率和成本管控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可提升其调理制品、菜品的口味,实现降本增效的经营效果,合理的产业链分工有助于食品加工企业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复合调味品对下游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餐饮行业的经营方式有着较大的影响。同样,下游市场对复合调味品安全、美味、创新的要求也促使本行业需要根据消费者口味偏好研发新的复合调味品,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较早专业从事复合调味品企业之一,具备先发优势。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复合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早期主要客户为对日本出口型的鸡肉调理食品加工企业,为其提供酱汁、粉体等复合调味品及产品解决方案。2012年以来,公司较早地发掘和瞄准了国内餐饮业市场,为连锁餐饮企业提供复合调味品定制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面向连锁餐饮、食品加工及品牌零售等大中型企业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的复合调味品解决方案,在定制研发、柔性制造、质量管理和快速响应等方面形成了核心竞争优势。目前已经拥有一大批国内优质连锁餐饮企业客户,长期以来一直是多家知名食品加工企业的供应商。公司拥有“味之物语”自有品牌,通过在商超、电商等零售终端市场的布局,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美味、快捷”的饮食之选。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复合调味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面向连锁餐饮、食品加工和品牌零售企业,为其提供个性化定制的复合调味品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酱汁类调味料、粉体类调味料以及少量食品添加剂三大类,千余个品种。同时,公司拥有“味之物语”品牌,通过在商超、电商等零售终端市场的布局,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美味、便捷”的饮食之选。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原材料由采购部根据请购单实施采购,请购单是通过SAP云ERP系统根据销售订单和库存情况自动生成;研发部及其他物料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向采购部提出采购需求申请。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对比询价、下发采购订单,进行物资追踪。采购产品到货后,由采购部、品保部、仓储部对原材料进行验收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建立了柔性化生产管理体系,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的复合调味品解决方案。公司销售部下达订单后,生产部根据订单交期要求及各生产线的产能安排生产计划,下发给各工厂,各工厂根据生产计划单组织生产。公司品保部对入库原料、生产过程及产成品进行全过程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3、销售模式
(1)直销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客户主要为连锁餐饮和食品加工企业,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新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支持等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产品研发、柔性制造等供应链服务优势,为众多知名品牌企业提供 ODM/OEM 产品定制及服务。
公司“味之物语”自有品牌产品有一部分通过商超及电商平台进直接销售。公司在抖音、京东、天猫、拼多多等第三方线上平台设立自营店铺,通过自营店铺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商品。
(2)经销模式
公司经销渠道主要面向商超及流通市场、小型餐饮企业客户等,借助经销商的辐射网络和影响力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向经销商的销售均为卖断式销售。
(三)主营产品
1、酱汁类调味料
(1)面向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的定制化产品
公司根据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其研发生产定制化酱汁类调味料,主要包括腌制酱(液)、涂抹酱、拌面酱、炒制酱(液)、煮制液、凉菜汁、沙拉汁、风味汤、烤鱼料、火锅料(汤底、蘸料)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的腌制类、烧烤类、炒制类、凉拌类、蒸煮类产品等。下图为公司部分产品在下游应用端的效果展示:
(2)面向家庭烹饪的标准化系列产品
公司研发生产的面向家庭烹饪需求的标准化产品,目前主要有火锅调味料、中式小炒料、烤肉酱、拉面汤调料、小龙虾调料、鱼调料、轻食系列调料等多个系列产品。
2、粉体类调味料
(1)面向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的定制化产品
公司根据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其研发生产定制化粉体类调味料,主要包括裹粉裹浆、腌制类调味粉、复合汤粉、预拌粉等,主要应用于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的油炸类、腌制类、烧烤类、煮制类和烘焙类产品等。下图为公司部分产品在下游应用端的效果展示:
(2)面向餐饮企业和家庭烹饪的标准化系列产品
公司研发生产的面向餐饮企业和家庭烹饪需求的标准化产品,主要包含烧烤系列产品、香炸系列产品、浓汤系列产品。其中烧烤系列产品有腌料、撒料、蘸料,腌料如黑胡椒腌料、奥尔良腌料、蒜味腌料、烟熏味腌料等;撒料如香辣撒料、孜然味撒料、芥末味撒料、番茄味撒料等;蘸料如孜然蘸料、香辣蘸料等。香炸系列产品有腌料、裹粉,腌料如香草腌料、柠檬腌料、孜然腌料等;裹粉如天妇罗粉、黄金炸粉、香酥炸粉、香炸虾饼粉等。浓汤系列产品有原汤粉、酸辣汤粉、三鲜汤粉、牛腩汤粉等。
3、食品添加剂
产品包括复配酸度调节剂、复配水分保持剂、焦糖色等,应用于各类加工食品添加。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73.51万元,同比增长12.59%;营业成本24,812.07万元,同比增长12.7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其2024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其2025年度的工作做了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其2024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其2025年度的工作做了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其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其2025年度的工作做了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左浩)》《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世兴)》《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海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听取。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胡左浩先生、张世兴先生、张海燕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上述人员均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独立董事胡左浩先生、张世兴先生、张海燕女士存在利害关系,公司独立董事胡左浩先生、张世兴先生、张海燕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对其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其2025年度的工作做了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内审部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2月14日已实施完毕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总额24,298,420.25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05%。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拟定公司2024年度末不再实行利润分配,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讨论,公司拟定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其中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因审议事项与委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为公司提供了9年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较高的专业水准,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1、《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4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4月)》。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70元。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0,630.87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941.8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项目实施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将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部分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此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又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此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3月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日辰股份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日辰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股份”或“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4,298,420.25元(含税),本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6,383,045.64元。经董事会决议,鉴于公司2025年2月14日已实施完毕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总额24,298,420.25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05%。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拟定公司2024年度末不再实行利润分配,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0,167,647.66元。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4,466,067.9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5.2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298,420.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0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8,674,576.70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20.24%。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
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5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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