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ST峡创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依旧坚持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致力于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智慧城市运营商。同时,公司还积极培育并拓展新能源、医疗器械代理业务,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公司始终坚持在智慧城市领域探索实践,凭借获得工程领域“11甲”资质的业务积淀,参建了上千项智慧工程项目,并积极投身到算力中心建设,为业主方提供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咨询、工程建设、集成和运营等全方位服务。公司以技术驱动市场,运用并结合人工智能、信息传输、大模型计算、存储平台、视频分析、工业自动化控制等前沿技术,致力于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商,实现智慧城市业务全生命周期建设,包含顶层设计、系统集成、运营服务、解决方案等,并广泛应用到智慧城市建设的各大场景:如智算中心、新基建、智慧水务、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等。通过实践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公司已建立起稳定完善的业务体系,形成了从项目策划到运营维护的一体化服务能力,为智慧城市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现已成为领先的新型智慧城市服务商。
1、智慧城市核心业务
公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为指引,以“保存量、促增量、强核心”为业务发展目标,积极拓宽智慧城市新内涵,以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韧性城市为核心抓手,报告期内公司重点跟进了多个历史项目,成功签署了包括智算中心一期项目 、成都屏芯智能智造基地项目(一期)电力工程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福州远洋路低碳智慧亚朵酒店工程包等在内的多个重点项目,展现了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强大竞争力和深厚实力。除传统集成类项目外,公司紧跟市场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新能源、数据中心、乡村振兴、地下空间等新兴细分领域,并已在这些领域取得了显著突破。
2、创新业务培育发展
公司创新孵化新能源板块,合资控股专注于新能源业务的福建海峡创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打造“数字科技”充电运营品牌,试点进行充电桩业务布局,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实现规模集群,辐射省内实现多点开花。报告期内,新能源充电桩业务以“海峡创新数字科技”充电运营品牌为核心,以精细化运营深化区域渗透,实现规模增长与品质突破双轨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在既有四大场站服务矩阵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成功备案新型城乡融合充电示范项目,通过“城区枢纽+乡镇节点”的网格化布局,实现新能源服务网络向乡镇级市场延伸,探索出下沉市场可持续运营范式。公司还积极推动医疗器械代理业务,公司正在逐步扩大其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影响力,为未来业务的多元化拓展和市场份额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战略,报告期内,公司以深化改革与转型为主线,重抓顶层设计,全面推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企。保持影城业务稳健运营,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强化资金使用效率,审慎把控投资风险,推进薪酬绩效体系改革,完善人力成本专项控制,扩充公司技术资料库,积极筹划新能源等行业探索的相关工作,防止持续经营亏损,抢抓新兴产业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具体请参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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