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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 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源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8,440,213.8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20,005.59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依据。2024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9,031,820.83元,因其为负值,故本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3年度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2024年度亦未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故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3,999,220.92元,其中包括本年度亏损-24,620,005.59元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49,379,215.3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利润分配的法定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盈利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以避免出现超额分配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下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本年度未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未达到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对于连续三年盈利但未进行现金分红,且未能充分说明合理原因的公司,交易所可能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不存在应当但未分红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构成该条款项下的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实施利润分配的法定条件。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为保障日常经营的持续性以及资金流动性的稳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财务状况、资金安排及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出具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0825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73,999,220.9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73,999,220.92元,实收股本为209,472,51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49,379,215.33元,2024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3,999,220.92元。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4,620,005.59元。公司形成未分配利润为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1)受油墨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调整以及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油墨业务毛利率下降;2)销售收入增长导致销售费用增加;3)互联网广告业务亏损以及投资亏损增加。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聚焦主营业务,优化经营结构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油墨制造为核心主业,围绕主营产业链开展资源整合与业务调整,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公司将积极拓展油墨销售渠道,拓宽客户群体,提升环保型油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以“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为管理导向,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与资源整合,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内部协同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缓解经营压力,增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

  3、加大研发投入,巩固技术优势

  依托公司在UV油墨、复合型油墨、水性环保油墨等领域的研发积累,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紧贴客户需求与行业趋势,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以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撑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4、加强资金管理,拓展融资渠道

  公司将持续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科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保障资金流动性与安全性。同时,公司将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为公司经营发展、技术升级和战略转型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5、推动业务协同,寻求增长机会

  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持续发掘新兴业务发展机遇,优化资产配置,拓展产业链延伸方向,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企业实现多元化与可持续发展。

  6. 完善运营机制,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行业动态,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与生产计划,加强采购管理与资源调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运营效率与合规水平同步提升,构建健康、稳健、可持续的运营体系。

  7、深化安全管理,夯实生产基础

  公司持续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定期进行设备排查和消防演练,强化员工安全培训及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各项生产活动平稳有序,为企业稳定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8、探索新能源方向,拓展发展边界

  公司将积极关注并探索新能源相关业务发展机遇,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加强产业研究与项目孵化,提升在新能源业务领域的研发能力与市场响应能力,力争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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