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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81.99%,主要系公司持有鸿泉物联股票股价波动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43.41%,主要系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外汇汇率变动引起的财务费用变动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50.00%,主要系公司持有鸿泉物联股票股价波动所致。

  4、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50.00%,主要系公司持有鸿泉物联股票股价波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金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金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1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的有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1: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大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3: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7需逐项表决。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包含2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各子议案相对应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 子议案7.01《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夏曙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回避表决。

  (2) 子议案7.02《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5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4层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提

  电话号码:010-50821818

  传真号码:010-5082200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tf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4层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73

  2、 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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