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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5-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92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59,201,301.78元(含税)。

  2.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758,111,442.85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65.00%。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72,986,476.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36,266.00元(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股份减少了总股本),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340,298,309.4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526,616,851.39元。拟以现有总股本1,471,951,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5.92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59,201,301.7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58元(含税),共计派发1,998,910,141.07元(含税)。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758,111,442.85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65.00%。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3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如下: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5-13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71,951,50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9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58元(含税),共计派发1,998,910,141.07元(含税)。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758,111,442.85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65.00%。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属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中的白酒细分行业,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3张,以专业化白酒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主营“国窖1573”“泸州老窖”等系列白酒,主要综合指标位于白酒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96亿元,同比增长3.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73亿元,同比增长1.71%。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酒业协会数据,2024 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累计白酒产量414.5万千升;实现销售收入7,963.8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08.65亿元。近年来,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产量持续下降,白酒产业正在从粗放向精细、从数量向质量、从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1)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二十次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由89.466元/股调整为85.241元/股。同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办理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35名激励对象共计2,734,64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2月22日上市流通。

  (2)2024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2月22日上市流通。

  (3)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止申报时间届满,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4)2024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24年8月14日,公司完成了21,26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5)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0月9日上市流通。

  (7)2024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公司完成了1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8)202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5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2月17日上市流通。

  (10)2025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2月24日上市流通。

  2、子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酿酒公司为主体,投资实施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一期),总投资约478,250.90万元,本 项目已于2022年8月16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关于子公司实施泸州老窖智能 酿造技改项目(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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