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4,000万元人民币(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0.20%。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适度调剂担保额度,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资金预算,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拟向下述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20%。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相关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相关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发生担保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适度调剂担保额度。

  注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观奔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6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星路1588号1幢2层C区44室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销售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橡塑制品、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上海观奔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二)上海洪韵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8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青昆路53弄13号6幢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广告发布(非广播、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洪韵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三)温州海凌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3月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黄田街道千东北路57号1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赵黎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温州海凌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未实际经营,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杭州福韵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4月22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号荣正财富广场24274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舆情信息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蓄电池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杭州福韵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未实际经营,无相关财务数据。

  公司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期限与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4,000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适度调剂担保额度,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67,070.28万元(含对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4%;若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新增担保额度4,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包括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最高可为371,070.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24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提升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效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 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930,211.08元,提取盈余公积8,888,556.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0,271,917.17元,减去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37,954,649.13元、本年度已分配利润491,604,407.4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5,754,515.09元。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若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股本2,899,195,363股计算,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740.38万股后,共预计分配现金股利578,358,312.6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2%。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支付资金总额35,059,596.68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合计613,417,909.28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05%。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20,046,366.81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343,361,125.34元、5,745,647,281.96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8.68%、15.09%,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