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38,67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161,320.75元。
截止2019年12月1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广会验字[2019]G1803615014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期末余额与单项汇总差异系由四舍五入尾差导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运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32,664,463.08元(详见附表1),加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935,873.01元,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432,730.68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华创”)、理工华创全资子公司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北理华创”)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广东北理华创以及理工华创。公司、理工华创、广东北理华创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变更原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同时通过了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且该议案同时通过了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结项,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4,432,730.68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至此,公司四个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均已为零。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2025年1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202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三)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锋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保国(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保国(代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保国(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保国(代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R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帼英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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