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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3877                                 证券简称:太平鸟

  债券代码:113627                                 债券简称:太平转债

  

  

  签署日期:2025年4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太平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太平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三)一致行动人1

  

  (四)一致行动人2

  

  (五)一致行动人3

  

  (六)一致行动人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太平鸟集团

  太平鸟集团的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禾乐投资

  禾乐投资的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宁波泛美

  宁波泛美的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鹏源资管

  鹏源资管的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江波先生和宁波泛美合计持有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宁波中百,证券代码:600857)10.63%的股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业务安排进行的交易。

  二、 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太平鸟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提供的增持专项贷款,其中增持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2.1亿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数据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宁波鹏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4年11月21日注销。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2023年2月10日,太平鸟集团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822,412股转让给张江波先生,过户日期为2023年3月2日。2024年7月22日,太平鸟集团及宁波鹏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691,300股及29,500,000股转让给张江波先生,过户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上述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4-058)。

  2、本次权益变动期间还存在股权激励注销及可转债转股等被动增加、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的6个月内,太平鸟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太平鸟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新晖南路258号太平鸟时尚中心

  电话:0574-56706588

  传真:0574-56225671

  联系人:王青林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江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禾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江平

  一致行动人1:张江平

  一致行动人2:张江波

  一致行动人3: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江平

  一致行动人4: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伟

  日期:2025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1: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江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禾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江平

  一致行动人1:张江平

  一致行动人2:张江波

  一致行动人3: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江平

  一致行动人4: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伟

  日期:2025年4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江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禾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江平

  一致行动人1:张江平

  一致行动人2:张江波

  一致行动人3: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江平

  一致行动人4: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伟

  日期: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77         证券简称:太平鸟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3627         债券简称:太平转债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减持、增持太平鸟股份,以及股权激励注销及可转债转股等被动增加、被动稀释持股比例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太平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340,829,810股减少至331,677,807股,持股比例从71.49%减少至70.00%,权益变动触及5%。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函告,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3、一致行动人1

  

  4、一致行动人2

  

  5、一致行动人3

  

  6、一致行动人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2023年2月10日,太平鸟集团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822,412股转让给张江波先生,过户日期为2023年3月2日。2024年7月22日,太平鸟集团及宁波鹏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691,300股及29,500,000股转让给张江波先生,过户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上述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4-058)。

  2、宁波鹏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4年11月21日注销。

  3、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存在股权激励注销及可转债转股等被动增加、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数据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太平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减持、增持太平鸟股份,以及股权激励注销及可转债转股等被动增加、被动稀释持股比例所致。

  2、太平鸟集团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提供的增持专项贷款,其中增持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2.1亿元。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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