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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2025-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3.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0人,代表股份327,895,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3人,代表股份50,381,45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8,107,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788,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27,578,4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33%;反对30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921%;弃权1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064,5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710%;反对30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5992%;弃权 1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98%。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27,47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26%;反对39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217%;弃权18,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963,8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1711%;反对39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918%;弃权 18,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371%。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27,572,1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14%;反对30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921%;弃权21,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058,2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585%;反对30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5992%;弃权 21,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423%。

  (2)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27,477,3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25%;反对39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205%;弃权22,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963,4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1703%;反对39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842%;弃权 22,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455%。

  (2)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27,572,2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15%;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92%;弃权21,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058,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587%;反对30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599%;弃权 21,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423%。

  (2)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27,568,2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02%;反对30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933%;弃权21,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054,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507%;反对30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07%;弃权 21,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423%。

  (2)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27,471,2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707%;反对4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4%;弃权22,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957,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1582%;反对4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963%;弃权 22,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455%。

  (2)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23,18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5623%;反对4,692,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4312%;弃权21,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667,3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0.6431%;反对4,692,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3146%;弃权 21,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423%。

  (2)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327,463,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82%;反对40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24%;弃权25,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949,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1419%;反对40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07%;弃权 25,7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51%。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过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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