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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信息装备项目”)

  ● 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划工期为开工日期起5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暂估),具体以工作量清单核定确认。

  ● 本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已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但由于项目实际的开工日期目前未确定,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中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等项目。其中,“电子信息装备项目”总投资额为44,154.9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实施地点调整至江苏省南京市,并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思新”)为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同时为南京思新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近日,南京思新与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力”)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江苏天力承包公司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主体建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暂估),具体以工作量清单核定确认,工期自开工日起5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史留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137571277E

  注册资本:50,21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1年6月2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昆仑街道腾飞路6号

  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等);压力管道安装;劳务分包;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非开挖工程(定向钻、顶管等)、拆除工程、电力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维修;经销建筑材料、建筑机械、金属材料;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房屋拆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除本合同相关的招投标关系与施工总承包关系外,承包人与公司、思新智能及公司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之前也无业务往来。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电子信息装备项目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吉大道以南、文化谷东路以西、创新大道以北、研发二路以东

  3、资金来源:公司募集资金

  4、工程内容:电子信息装备项目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承包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桩基、土方、土建、机电安装(空调、智能化、水电、消防、电梯)、钢结构、室内外装修、市政配套、室外道路、雨污水管、海绵、景观绿化、围墙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6、合同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暂估),具体以工作量清单核定确认。

  7、合同工期:自开工日起5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8、签订地点:南京

  9、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0、承包人项目经理:费敏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旨在推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建设,公司近期对该项目进行了招标,本合同是根据招标结果签署的书面合同。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成后,公司将拥有生产所需的各类车间及综合办公楼等设施,可实现电子信息装备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该基地将按照先进的生产工艺流程合理构建空间布局,实现生产车间高科技、高效能,产品高质量。公司将自主化生产,降低外协依赖程度,满足公司未来的销售需求,提升订单响应能力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的合同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合同的签订、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已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但由于项目实际的开工日期目前未确定,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中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88证券简称:科思科技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建德先生递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刘建德先生作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574.7925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62.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37.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刘建德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刘建德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刘建德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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