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担保额度,用于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提供相应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二、本次担保预计情况

  (一)预计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上述额度为公司2025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发生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额度有效期

  本次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被担保公司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三)担保类型及方式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项目履约担保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等。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担保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

  (一)珠海横琴万达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珠海横琴万达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07月19日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洪涛

  5、经营范围:(1)许可项目:电影放映;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代理记账;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票务代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513室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沈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沈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3日

  3、注册资本:4,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洪涛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影放映;餐饮服务;演出场所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医用口罩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2号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7月8日

  3、注册资本:7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曦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电影制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7幢平房102号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万达影视95.77%股份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管理层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法律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是根据公司2025年整体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是为了有效满足各控股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增量需求或银行贷款到期后的续展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持续关注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流向,充分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12,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28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必须的执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室

  (5)业务资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6)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万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执业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存君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酒钢宏兴、祁连山、亚盛集团、敦煌种业、中原内配、万达电影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焦永丽女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兰州黄河、酒钢宏兴、亚盛集团、敦煌种业、万达电影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张有全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504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39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12万元(含税)。

  在与上年度相比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参考2024年度审计费用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3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 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3,353,3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近日,公司收到莘县融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4月25日,莘县融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后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91,493,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莘县融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551,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