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月15日,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化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鲁1426破申1号),裁定受理平原财金对平原化工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1月16日,平原化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鲁1426破申1号),指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及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平原化工破产管理人,接管平原化工财产、印章、账簿等全部资料。阳煤化工于2025年1月失去对平原化工的控制权,平原化工自2025年1月起不再纳入阳煤化工合并报表范围。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军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计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潞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马军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计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军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计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潞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5-020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收入、产量及销量实现情况

  

  备注:表中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化工产品均为市场价格公开的成熟产品,销售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1-3月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二)2025年1-3月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煤炭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2.89%;

  2、工业盐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8.29%;

  3、动力电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0.47%。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1月15日,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化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鲁1426破申1号),裁定受理平原财金对平原化工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1月16日,平原化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鲁1426破申1号),指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及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平原化工破产管理人,接管平原化工财产、印章、账簿等全部资料。公司于2025年1月失去对平原化工的控制权,平原化工自2025年1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