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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闻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在认真审核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为进一步优化对子公司的管理,降低管理成本,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美国GGS转让给Globus (Shetland) Limited(以下简称“Globus”)或其新设立的子公司,交易对价为美国GGS公司价值金额6,100万美元按照STOCK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公司、美国GGS及美国自然人Craig S. Wagner与Globus为本次交易新设立的子公司Globus Americas Holdings,LLC分别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6日共同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在补充协议签署后完成了交割手续。公司不再持有美国GGS公司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2025-005)。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家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春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小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家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春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小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家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春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小红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家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7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间芳、张家地、王春英、陈卫丽、唐倩:

  经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0年度至2023年度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也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张间芳、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家地、财务总监王春英、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卫丽、董事会秘书唐倩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五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张间芳、张家地、王春英、陈卫丽、唐倩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及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关联方识别及关联交易管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164.04万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64.0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4月29日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本结构。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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