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3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罗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化工)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是为满足弘润化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弘润化工拥有充分的控制权,弘润化工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为弘润化工提供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项目名称: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光引发剂H4酮项目(以下简称弘润化工项目);实施主体: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化工);拟投资总金额:6,637.72万元。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5,000.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建设周期从可行性研究开始计算,初步规划为24个月,预计于2026年4月投产并产生收益。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5,41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前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占扣除发行费用后总筹资额的2.93%。变更的资金拟用于投资建设弘润化工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6,637.7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000.00万元,剩余部分以自筹资金解决。截至2025年4月28日,该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274.97万元。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弘润化工年产5万吨工业级苯甲酸于2014年投产,年产3万吨苯甲酸升级改造装置(饲料级及食品级苯甲酸)于2022年投产,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品牌信誉,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并与国内头部养殖饲料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拥有稳定的合作伙伴和客户群。但由于国内工业苯甲酸市场竞争激烈,在此情况下,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凭借弘润化工地处湖南岳阳绿色化工园及原材料的优势建设弘润化工项目,延长苯甲酸下游产品链,符合公司光引发剂市场布局和纵向延伸的发展需要。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光引发剂H4酮项目

  实施主体:控股孙公司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年产环己甲酸(一期)5,446.4吨、光引发剂H4酮(二期)8,000吨

  项目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从可行性研究开始计算,初步规划为24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根据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出具的《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光引发剂H4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弘润化工项目总投资估算如下: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主要包括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UV复合材料等)的核心原材料。光固化材料是传统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重要替代产品,是实现国家VOCs减排战略、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由于光固化材料具备环保、高效、节能、适应性广等优良特性,因而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电子胶、非开挖管道修复材料等多种行业。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特别是随着国家明确提出“双碳”目标的形势下,具有节能减排特色的光固化技术应用将会得到实质性政策利好加持,从而持续提高光固化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经过激烈市场竞争,光引发剂行业优胜劣汰、兼并重组,我国以及全球光引发剂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伴随光引发剂行业集中度的提升,产能更多地向具备规模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的企业集中。公司作为全国产量最大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产品品类、研发与技术服务能力、稳定供货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拥有强的竞争优势,有全球影响力。

  弘润化工的苯甲酸利用园区的氢气资源生成环己甲酸,环己甲酸将作为中间体用于生产H4酮。H4酮是光引发剂产品184的中间体,184性能优异,应用场景广,公司已具备184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为了实现184全产业链的贯通,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将弘润化工的苯甲酸产品进行延伸,打造更加完善的产业布局,公司投资建设了该项目。弘润化工位于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有交通便利优势,该项目产品将主要供应公司及内部其他子公司使用,且其他目标市场发展潜力也较大,项目前景良好,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二)项目风险分析

  弘润化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环境风险和管理风险等不利因素。项目进程和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实施过程中仍有部分备案及审批手续尚需办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在项目设计和生产中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安全及职业卫生“三同时”设计原则,规范操作规程,强化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同时,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进一步强化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降低项目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弘润化工项目已取得《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光引发剂H4酮项目备案证明》(岳绿管备〔2024〕23号)、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光引发剂H4酮项目准入的通知》(岳绿准通〔2024〕17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光引发剂H4酮项目(一期年产5446.4吨环己甲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岳环评〔2025〕14号)、岳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光引发剂H4酮项目(一期)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湘(岳)应急许条审(危)准决字〔2025〕第002号)等审批材料,其他相关备案及审批手续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为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化工),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继续为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弘润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弘润化工在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和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鉴于公司为弘润化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提供的担保将于2025年8月1日到期,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继续为弘润化工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8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沈马林

  注册资本:17,31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长岭街道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3.债务人: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融资及担保协议,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尚需相关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中弘润化工其他少数股东因自身资产有限及无明显必要性未按比例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弘润化工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弘润化工拥有充分的控制权,弘润化工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由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弘润化工其他少数股东受限于自身资产有限,为本次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及其他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事项弘润化工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弘润化工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弘润化工拥有充分的控制权,弘润化工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为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9,000.00万元(含本次新增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提供的1,000.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74%、52.10%。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公司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

  至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出的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7分别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9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中股东赵国锋、解敏雨、王立新、贺晞林、寇福平、张齐及赵国锋关联方赵美锋、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王立新关联方王立平,贺晞林关联方贺水济应回避表决;议案7中股东罗想、吕振波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蕾

  地  址: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邮  编:300384

  电  话:022-58330799

  传  真:022-58330748

  邮  箱:jiuri@jiuri.com.cn

  (二)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会议免费,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