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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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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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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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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大鹏先生持有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18,029,7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高大鹏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353,900股。其中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84,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569,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 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高大鹏先生出具了《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如下: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2016年2月5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因本次重组所取得的广东榕泰股份。为保障本人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股份补偿安排能够充分实现,上述12个月锁定期届满且森华易腾2015年至2017年各年度期末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下同)不低于相应年度的业绩承诺的,本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分期解除锁定,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含本数)之后累计解除锁定23%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不含本数)之后累计解除锁定56%,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含本数)之后累计解除锁定100%股份。
高大鹏先生因重组取得的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10月8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高大鹏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等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高大鹏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高大鹏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高大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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