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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销售合同

  ● 合同累计总金额:人民币2.5294亿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属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5、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签署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履行情况。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下属公司成都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合同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2.5294亿元(含税)。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信号发生器、自动平板显示器老化设备、手动平板显示器老化设备及自动光学检查机的改造服务。

  (二) 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当事人为京东方下属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累计总金额:人民币2.5294亿元(含税)

  (二)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

  (三)履行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交付

  (四)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五)争议解决方式:因合同或合同相关事项导致的任何争议、争端、索赔应由位于中国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该等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5、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该等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等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签署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履行情况。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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