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邮件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提交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一)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84.42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2,625.92万元。具体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 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电商为通过电商零售直接向终端消费者(含境外)销售的部分。
注2: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 2025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简述如下:①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不送红股。2024年7月8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142,655,772股变更为198,273,527股,同期每股收益已按调整后的股数进行重新计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四)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五)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六)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建民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5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3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魏荣明、马建忠、陈传亮、胡建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9:00-12:00,13:00-17:30
2、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7:30前
2、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登记地址/书面回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
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联系人:于莹茜、张瑶
联系电话:0573-82083117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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