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2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陈静波、杨尚渤、独立董事邵雷雷以通讯接入方式参加,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国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陈国华先生代表公司全体董事,对2024年度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陈静波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团队,对2024年度公司总体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对2024年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审计机构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周夏飞女士代表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出具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容诚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公司聘任容诚所的审计费用由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夏飞女士、邵雷雷先生、徐进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周夏飞、邵雷雷、徐进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对2024年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进行总结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
同时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讨论,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了保证被担保对象资金周转,保证其正常生产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整体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4,688,037.4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在2024年度因业务和经营需要产生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同时对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董事会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交易均为日常相关的销售、提供和接受劳务、出租和租赁业务,所有交易皆按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所有交易均签订书面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国华、陈静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因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投资进度已基本满足目前公司客户的订单需求,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用于“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的2,900.00万募集资金变更投资到新项目“螺杆式压缩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8日,在温州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4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宪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宪标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监事,对2024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对2024年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
同时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讨论,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和经营需要开展的关联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4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朗科智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聂勇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深圳新星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晓云女士,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信质集团、梅花生物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皖天然气、卫宁健康、恒立液压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聂勇先生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晓云、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确认与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和监事为利益相关者已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相应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公司未单独向其发放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人民币8万元(含税)/年的津贴标准进行发放、按季度领取,该发放标准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月起正式执行.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薪酬指从公司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税前报酬总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使用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 薪酬标准
1、 董事薪酬发放及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人民币/年,按季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监事薪酬发放及标准
(1)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若监事同时在
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岗位考核,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是公司的员工,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岗位考核,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及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补贴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相应岗位履行工作职责所得的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考评而获得的薪酬;福利补贴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定的应当依法发放及缴纳的法定福利、社会保险和公司保障性福利、关怀性福利。基本薪酬按月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在经营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
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能够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和监事为利益相关者已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审议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全年各项经营业务
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自有资产抵押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股份回购贷款、并购专项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
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的授信金额和期限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各融资主体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融资主体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总额度内对各融资主体实际授信额度和金融机构进行调剂使用,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3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552.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47.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3月9日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3月29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5,035.38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5,035.38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项目为总部搬迁及扩充项目,投资总额30,076.88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5,352.73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4,724.15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为场地投资14,246.05万元,设备投资10,388.33万元,预备费投资739.0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4,703.47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项目运营期间的日常开支,包括原材料采购、外部件采购、员工工资、水电费及其他经营费用等。
在实际使用铺底流动资金时,公司对“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中涉及的员工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误将销售部门、管理部门等行政职能部门等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员工工资纳入到铺底流动资金的使用范围,导致在2024年4月至9月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人员工资549.36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将前述款项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转回相应款项并进行相应整改,不存在故意挪用募集资金另作他用的行为、或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相应整改并得到纠正。上述事项未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对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公告编号:2024-050)
上述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已整改完毕,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使用情况相符。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除前文所提及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之外,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向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
(二)风控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实施部门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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