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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4月30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24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71.5461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其中第一个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满,解锁权益数量为标的股票总数的50%。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4月30日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35.77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2018%。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情况说明及后续安排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第一个考核期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度,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每个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将继续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鉴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一个考核期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则第一个考核期对应的标的股票的收益全部不可分配,在不超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收益额的前提下,按持有人实际缴款金额给予年化2%的利息补偿(利息的计算时间段为标的股票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次日起至管理委员会决议分配持有人权益份额之日止),管理委员会扣除持有人出资利息补偿额后的余额(如有)收归公司所有。

  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36个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也可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权益的方式、参与公司融资等事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除非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展期或提前终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展期事宜需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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