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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56,000元(含税)。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5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1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若在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8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共同实际控制人李锡元、贾建国、李优生出具了承诺:限售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锡元、贾建国、刘润平、谢立智、栗靖出具了承诺:限售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三)公司上市后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周锋、王德印出具了承诺:限售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四)公司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刘欣扬、董小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出具了承诺:限售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五)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日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00元/股。因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所作相应调整如下:

  1、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人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相关内容调整为:限售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31.852元/股(如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人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相关内容调整为:限售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31.446元/股(如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杨雪

  咨询电话:0371-67682221

  传真电话:0371-8653237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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