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张纳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四)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4年7月证监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并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部分指标值因计算规则变化出现一定幅度波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2.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股份购买万和证券96.08%股份的相关事项
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08%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2024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国资委出具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国信证券发行股份收购万和证券有关事项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24]413号),深圳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
2024年12月23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5年4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48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本次交易涉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等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2025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就前述行政许可申请依法予以受理,并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425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申请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
(二)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12号)。2024年4月23日,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管”)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2025年1月27日,国信资管领取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2025年3月21日,国信资管正式开业。
(三)证券营业网点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设有223家证券营业网点,分布于全国115个城市。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网点的撤销及变更情况如下:
1.营业网点的撤销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7家证券营业部的撤销,具体情况如下:
2.营业网点的变更
(四)报告期内债券发行及兑付兑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的发行,发行规模分别为18亿元和12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2.05%和2.17%;完成了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1.87%。公司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分别为20亿元、20亿元和20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2.05%、2.06%和1.93%。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了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的利息;按时足额兑付了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度第一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和第六期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中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本报告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中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中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临时)(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张纳沙董事长以现场方式出席,其余8位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张纳沙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公司资产管理总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数字化运营费用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任福宾监事和谢晓隽监事以现场方式出席,许禄德监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监事会召集人任福宾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就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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