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旭峰 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1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92,579,8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6156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89,596,8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88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7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982,9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302 %。

  (2)中小投资者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165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7,940,7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914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8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4,957,7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57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982,9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302%。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385,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反对1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同意17,745,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42%;反对1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4%;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382,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6%;反对1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同意17,743,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3%;反对1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4%;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384,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2%;反对1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45,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14%;反对1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4%;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3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8%;反对18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44,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47%;反对18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5%;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344,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反对2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05,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68%;反对2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6%;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344,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反对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05,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68%;反对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61%;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349,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2%;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10,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52%;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9%;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34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反对1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09,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02%;反对1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4%;弃权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714,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8%;反对1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0%;弃权5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02,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06%;反对1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3%;弃权5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440,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90%;反对97,088,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835%;弃权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13,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514%;反对10,07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632%;弃权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692,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9%;反对2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680,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6%;反对2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7%;弃权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7%。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341,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6%;反对1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02,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23%;反对1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9%;弃权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4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788,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弃权6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13,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47%;反对1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2%;弃权6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38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1%;反对1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4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2%;反对1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4%;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邓易律师、王科梦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4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00元总价格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方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及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补偿股份数量共计20,556,7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4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8,542,039股减少至387,985,33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8,542,039元减少至387,985,331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情况,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楼证券部(邮编:311106)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6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联系人:赵晓兵 朱琳

  4、联系电话:0571-86319217,传真:0571-86319217

  5、电子邮箱:bdkj@baoding-tech.com

  6、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