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资金额度: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产生的自有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他各类保证金、短期经营流动资金等。
2、资金额度: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拟购买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5、受托方:公司拟购买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资金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相关现金管理合同,具体合同内容经由公司资金管理部与金融机构商谈后确定。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拟购买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公司的资金不会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会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45.23亿元,负债总额295.70亿元,净资产49.53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5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20亿元。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现金管理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购买风险可控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2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440,957股,每股发行价为12.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9.2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47,433.3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9,152,555.93元,主承销商于2020年8月5日将募集资金划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518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39,066,300.96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6,880,168.39元),支付发行费用42,661,229.06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4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15,000,000.00元,收到银行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8,396,314.5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668,773.79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8月,本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乐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6家银行机构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表中无余额账户已注销。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3,906.63万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6,880,168.3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1,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1,500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发行费用。
注2:募投项目产能主要生产PERC电池片。2024年,受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影响,PERC电池价格持续大幅下跌,极大地压缩了公司PERC电池的盈利空间,导致2024年募投项目出现亏损。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2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9,431,898.3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996,389.54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均为负,在兼顾公司目前经营情况、2025年资金安排、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3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迈科斯及其子公司”)、广东中光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光能”)以及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保威”)等关联方发生购买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接受服务等日常经营性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2,415万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2票回避、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刚、梁启杰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在董事会召开前审议并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理、客观,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未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7HEYJD1R
成立时间:2022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151号721办公
法定代表人:张淋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珠海横琴明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明皓”)持股90%,张淋持股10%;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持有珠海横琴明皓70%股份,间接控制珠海迈科斯。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包含珠海迈科斯子公司珠海普伊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佛山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苏州普伊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2. 珠海迈科斯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刚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珠海迈科斯及其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3.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广东中光能投资有限公司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中光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303876966L
成立时间:2014年4月16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水工业园区D区11号(F1)2栋一层101
法定代表人:陈志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陈志文持股45%;北海岱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广东保威持股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 广东中光能于过去12个月内曾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东中光能属于公司关联方。
3.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564520992T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水工业园区D区11号1栋办公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陈志文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股权结构:中国光电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 广东保威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刚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东保威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3.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购买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接受服务等日常经营性交易事项,具体交易明细、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等均以实际发生的采购订单为准。
公司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原则将依据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或采用市场询比价方式确定,其中涉密产品采购等无法参考市场价格或不具备询比价条件的,按照产品的生产成本及目标利润率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保障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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