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成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银行体系授信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拟由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除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变更外,授信相关事项如额度有效期、授权事宜、授信品种等内容与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人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47号),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25,28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3.2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99,999,971.5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9,314,551.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0,685,419.7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3-16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将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70,685,419.71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900,000,0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表格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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