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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母公司各项业务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属于本公司正常自营证券业务,故本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有关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上述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等,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四)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此处列示持股情况摘自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股东名册;

  注2: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3: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因泽达易盛案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于2023年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提交的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申请。2024年10月23日,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签署《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认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缴纳承诺金。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止调查决定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决定中止对公司的调查。公司已按照《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根据协议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2025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终止调查决定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决定终止对上述事项的调查。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进展公告》(2025-015)。

  2、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通知》,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东方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本次划转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取得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本次划转完成后,汇金公司将持有中国东方71.55%股权,中国东方对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东方,实际控制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汇金公司,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5-005)。

  3、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南昌分公司并将南昌赣江中大道营业部调整为分公司的议案》,决定撤销原南昌分公司,并将原南昌赣江中大道营业部调整为分公司;2025年3月,原南昌分公司《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注销手续已办结;2025年4月,南昌赣江中大道营业部调整为南昌分公司,已完成《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证照换领工作。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长成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1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共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娟女士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研究所、销售交易部等部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1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5年帮扶捐赠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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