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磅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8人,代表股份429,278,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03,644,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0人,代表股份25,634,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1人,代表股份25,634,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0人,代表股份25,634,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8%。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做出表决:

  1.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23,311,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01%;反对5,529,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1%;弃权4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2.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23,274,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4%;反对5,53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5%;弃权4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1%。

  3.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23,529,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08%;反对5,29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8%;弃权4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

  4.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423,751,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24%;反对5,06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5%;弃权4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0%。

  5.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424,312,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3%;反对4,45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7%;弃权5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6.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23,599,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70%;反对5,24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6%;弃权4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5,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55%;反对5,24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43%;弃权4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01%。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422,200,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12%;反对6,42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4%;弃权6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4%。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23,178,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190%;反对5,896,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96%;弃权4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4%。

  有董事身份的股东刘磅、程朋胜、吕枫、苏俊锋和股东刘磅的关联方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422,950,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59%;反对5,806,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6%;弃权5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晓春律师及刘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实智能”)于2025年5月13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

  中金公司系达实智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因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有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中金公司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兴生先生、赵婵媛女士,现因赵婵媛女士工作调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胡安举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赵婵媛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兴生先生、胡安举先生。

  公司对赵婵媛女士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附:胡安举先生简历

  胡安举先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于2017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配股项目(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保荐代表人,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协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