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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A座四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为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股份398,089,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99,411,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5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2人,代表股份98,677,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3人,代表股份33,715,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1人,代表股份33,704,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7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44,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1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70,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3%;反对11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6%;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46,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11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32,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71,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5%;反对11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6%;弃权32,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43,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4%;反对11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34,6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6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5%;反对11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6%;弃权34,6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52,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5%;反对116,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弃权2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78,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7%;反对116,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2%;弃权2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3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反对111,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39,6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6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4%;反对111,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9%;弃权39,6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35,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124,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弃权29,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61,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反对124,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1%;弃权29,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

  7、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52,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反对117,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弃权19,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78,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5%;反对117,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7%;弃权19,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蔡为民先生、倪金磊先生、郑重女士和康亚臻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丁慧平先生、陈钟先生、JESSE ZHIXI FANG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10、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夏涛先生、周敏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苏毅、李亚峰

  3、结论性意见: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3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蔡为民先生、倪金磊先生、郑重女士、康亚臻先生、丁慧平先生、陈钟先生、JESSE ZHIXI FANG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高俊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A座四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蔡为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蔡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丁慧平先生、陈钟先生、倪金磊先生,其中丁慧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钟先生、丁慧平先生、蔡为民先生,其中陈钟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康亚臻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原公司总经理张黔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张黔山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20,054股,离任后张黔山先生所持上述股份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仇智珩先生、何军先生、颜芳女士(副总经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颜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颜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颜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62758875

  传真号码:010-62767600

  电子邮箱:zhengquan@jbuf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

  邮政编码:100871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立先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来雪阳女士、孙嫣鸿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来雪阳女士、孙嫣鸿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来雪阳女士、孙嫣鸿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62758875

  传真号码:010-62767600

  电子邮箱:IR@jbuf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

  邮政编码:10087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蔡为民先生简历

  蔡为民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物理学学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市海淀四达技术开发中心技术员、社科院市场与投资研究所市场分析员、北京市正和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2001年2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任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公司前身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并在本公司多家子公司担任职务。兼任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镓特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显耀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并兼任中国消防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消防协会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委员及专家组成员、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理事长等社会任职。

  截至目前,蔡为民先生持有公司131,182,944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为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2、倪金磊先生简历

  倪金磊先生,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计算机软件专业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深圳太极软件工程公司计算机软件工程师、海南证券交易中心计算机部经理、广州市南方青鸟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Integrated Software and Device Corporation(美国)高级工程师、ABB Energy Information System(美国)软件构架师、北京北大在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总裁、Global English Corporation中国区少儿英语总监、北京金文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及行政总裁。曾任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现任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问、传奇旅游投资(湖南)有限公司董事等多家公司职务。2022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倪金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顾问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倪金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3、郑重女士简历

  郑重女士,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分子生物学系,后于2007年7月取得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郑女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科学院化工冶金研究所(现为过程工程研究所)生物工程中心、深圳大学生物系及深圳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曾任赛若金SINOGEN(中国)投资公司总裁助理、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基因组研究所所长助理、北京北大在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北大文化集团副总裁及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重大项目部总经理。现任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董事长、北京首开天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多家公司职务。2022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郑重女士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长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郑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4、康亚臻先生简历

  康亚臻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原陕西机械学院),获市场营销专业学士学位。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国营西安5228厂销售处干部,曾在北京利达防火保安设备有限公司任职。自2001年6月起在本公司前身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任职,历任销售部经理、市场总监、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5月,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在本公司多家子公司担任职务。

  截至目前,康亚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35,939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康亚臻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5、高俊艳女士简历

  高俊艳女士,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现天津财经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至1998年3月任天津亚声散热器厂职员,1998年3月至2001年3月任天津中航狮威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曾任西安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监事、南京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0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公司前身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2年12月至2022年3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在本公司多家子公司担任职务。

  截至目前,高俊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21,904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俊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6、丁慧平先生简历

  丁慧平先生,195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瑞典林雪平大学博士。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丁慧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慧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7、陈钟先生简历

  陈钟先生,1963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计算机专业博士。曾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院长、计算机科学技术系主任,主持和参加我国金融电子化、商业自动化、公安信息化、发改委云计算、大数据和智慧城市等重大项目的咨询、规划设计和工程实现等工作,并发表多篇科技论文。现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网络与信息安全实验室主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8、JESSE ZHIXI FANG先生简历

  JESSE ZHIXI FANG先生,1947年1月出生,美国国籍。1970年获复旦大学数学系专业学士学位;1982年获University of Nebraska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1984年获University of Nebraska计算机专业博士学位;1984年-1986年为University of Illinois计算机专业博士后。曾任美国惠普研究院软件经理、美国英特尔公司副总裁、英特尔中国研究院院长、致象尔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CEO、董事长。现任上海处理器技术创新中心技术顾问、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JESSE ZHIXI FANG先生拥有丰富的芯片设计、系统软件开发经验,发表多篇论文并拥有多项专利。2022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JESSE ZHIXI FAN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JESSE ZHIXI FANG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康亚臻先生简历(请详见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2、仇智珩先生简历

  仇智珩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南消消防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汇友集团副总裁、消防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曾任中国消防协会常务理事。仇智珩先生从事消防行业工作近30年,深耕自动灭火产品的自主创新与研发,参与形成多项专利并荣获多个科技奖项,长期致力于行业消防的应用与推广,在通讯、电力、轨道、石化等行业具有丰富的解决方案经验。2022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仇智珩先生持有公司1,024,024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仇智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何军先生简历

  何军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职霍尼韦尔(西安)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中国消防协会常务理事、设备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家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消防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是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MBA校外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2023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何军先生持有公司1,50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4、颜芳女士简历

  颜芳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曾任职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24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颜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颜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颜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5、陈立先先生简历

  陈立先先生,1982年4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团队负责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2024年4月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陈立先先生持有公司4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立先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来雪阳女士简历

  来雪阳女士,199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于2019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10月入职公司证券部,自2023年10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来雪阳女士持有公司1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来雪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孙嫣鸿女士简历

  孙嫣鸿女士,1996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硕士,中级经济师,于2023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2年3月入职公司证券部,自2024年5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孙嫣鸿女士持有公司4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嫣鸿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34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夏涛先生、周敏女士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国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A座四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后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公司监事王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监事王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王国强先生简历

  王国强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先后毕业于中国科技经营管理大学以及首都职工联合大学,并分别取得大专学历。1990年8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电子仪器厂。1998年10月至2001年4 月任职于北京中安电子集团。2001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2010年3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技术服务总监,2018年1月起任公司产品总监,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22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王国强先生持有公司791,736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国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2、夏涛先生简历

  夏涛先生,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2005年至2013年任华瑞科力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3年至2018年任霍尼韦尔自动化集团工业安全事业部经理,2018年至今任盟莆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夏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3、周敏女士简历

  周敏女士,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9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院取得法学学士,2005年6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2006年获评为助理研究员。1999年7至2000年3月任职于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3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周敏女士兼任北京青鸟国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多家公司职务。2015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周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周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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