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5.6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5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300.00万股,约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5,255.4074万股的1.24%,授予价格为6.0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普通股股票。
(二)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4年4月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0元/股。
(五)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2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5名激励对象,过户价格为6元/股。
(六)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限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17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4月16日届满。
(二) 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345.60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未能解锁部分公司后续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
三、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2、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
3、 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5.6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52,554,074股的0.33%;
4、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上述剩余批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因不能解除限售而尚未回购注销完成的限制性股票。
五、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变动前公司股本结构为2025年4月30日股本情况,本次变动数量未考虑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高管锁定股变动情况,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承德露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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