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PIA Automation Amberg GmbH(以下简称“PIA安贝格”)。

  ●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PIA安贝格增资不超过5,000万欧元。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 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PIA安贝格的经营发展需要,保障相关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PIA安贝格增资不超过5,000万欧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PIA安贝格注册资本不变,公司仍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5,000万欧元向PIA安贝格进行增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增资的各项具体工作。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 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IA Automation Amberg GmbH

  注册地址:Wernher-von-Braun-Stra?e 5, 92224 Amberg

  注册资本:50,000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6日

  总经理:Johannes Strasser、Andre Vales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和销售专用机器、装配结构、自动焊接机和全自动生产单元/设备,并提供所有相关服务。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通过德国全资子公司PIA Automation Holding GmbH持有PIA安贝格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币种:欧元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以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其项目推进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拟通过本次增资增强子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该全资子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其后续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本次增资完成后,PIA安贝格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存在因政策、行业、市场、组织实施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4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9日

  至202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7日9:3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5年5月27日9:30-15:00,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8676

  4、传真:0574-89078964

  5、邮箱:IR@piagroup.com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5-04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3、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4、 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5-04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5月13日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监事会主席陈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 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此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05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

  ● 本事项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本次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2025年度担保额度由80,000万元增加至18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为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商品销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无固定金额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签署上述担保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均普苏州

  

  (二)PIA 控股

  

  (三)PIA 巴城

  

  (四)PIA 安贝格

  

  (五)PIA 奥地利

  

  (六)PIA 美国

  

  (七)PIA 加拿大

  

  (八)PIA墨西哥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确保业务订单得以开拓,经营得以稳步运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且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 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核后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核后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经营有实际控制权,能切实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均普智能本次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孙公司的业务拓展而进行,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05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34.42%、12.94%。除前述有固定金额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提供无固定金额履约类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 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