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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7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祖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913,3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010%。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02,200股,剔除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4,177,800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51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8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7%。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情况: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情况

  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情况: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于建平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雪清、胡天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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