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光股份”)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9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未达到100%,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36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0,400,000股减少至110,196,4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10,400,000元减少为110,196,400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门01号。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15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财务部
4、联系电话:0745-7695668
5、传真:0745-7695064
6、邮箱: sd@hgkjgf.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邮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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