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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5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互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63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拉斯托矿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指定用于维拉斯托矿业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2年。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赣锋锂业《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65)。

  二、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SPV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SPV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境外债券提供担保。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赣锋锂业《关于为境外SPV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66)。

  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增资深圳易储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良彬先生、王晓申先生、沈海博先生和李承霖先生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增强深圳易储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优化其资本结构,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向深圳易储增加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80万元。

  赣锋锂业《关于公司关联方增资深圳易储的公告》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67)。

  四、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总部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

  赣锋锂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64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华安先生主持。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SPV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SPV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境外债券提供担保。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赣锋锂业《关于为境外SPV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66)。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增资深圳易储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深圳易储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优化其资本结构,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向深圳易储增加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80万元。

  赣锋锂业《关于公司关联方增资深圳易储的公告》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67)。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65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拉斯托矿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指定用于维拉斯托矿业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2年。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5793626571G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朱日和嘎查南9公里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国庆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工商自主公示信息显示,维拉斯托的股权结构如下:

  维拉斯托矿业近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3月31日,维拉斯托矿业资产负债率为55.17%。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炬宏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维拉斯托矿业12.5%的股权,维拉斯托矿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近12个月对维拉斯托矿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近12个月内,公司未对维拉斯托矿业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5、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

  经查询,维拉斯托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未受到惩戒措施,具有一定履约能力。

  6、其他情况说明

  维拉斯托矿业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权属争议的诉讼、仲裁。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甲方)

  出借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担保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丙方)

  1、 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 资金用途:用于甲方经营周转,不得挪作他用;

  3、 借款期限:2年,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起算;

  4、 借款利率:按照6%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甲方按年付息。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偿付利息,随后一年度以未付息年度本金与应付未付利息合计数为基数,按上述约定年化利率6%对该基数收取利息,即未按约定时间偿付利息的,借款按照6%的年复利方式计收利息;

  5、 担保:维拉斯托矿业的大股东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地矿”)为本次借款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甲方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借款;甲方存在逃避乙方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乙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甲方主张权利。

  四、财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维拉斯托矿业经营周转,本次交易会使公司产生一定的现金流出,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公司将积极跟踪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公司财务资金的安全。

  3、维拉斯托矿业的大股东内蒙古地矿为本次借款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维拉斯托矿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内蒙古地矿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664071979U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办公楼

  注册资本:53,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贾庆东

  主营业务:投资经营与管理,矿业权经营,矿产地质普查勘探,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水文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环境地质调查,地质测绘,遥感地质调查,岩矿测试与分析鉴定,选冶加工试验,液体矿产、气体矿产勘查,油气勘查,勘查技术咨询与服务,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筑施工、钻井,矿产资源开发,矿产品生产、加工、冶炼、经营、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内蒙古地矿90%和10%的股权。

  内蒙古地矿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资金用于维拉斯托矿业资金周转,推动维拉斯托矿业旗下内蒙古维拉斯托锂矿项目的开发进程,将为公司提供优质锂资源,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战略。公司将密切关注维拉斯托矿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公司财务资金的安全。维拉斯托矿业大股东内蒙古地矿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内蒙古地矿和维拉斯托矿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使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285,000万元人民币、81,220万美元和15,00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共计938,960.49万元(按照2025年5月15日美元汇率7.1963和澳元汇率4.6318进行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2.47%。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20,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美元和15,00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共计325,458.5万元(按照2025年5月15日美元汇率7.1963和澳元汇率4.6318进行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7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66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SPV公司发行境外债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SPV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为SPV公司拟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含3亿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但存在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SPV公司尚未设立,具体信息以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2、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SPV公司为第三方设立的独立主体,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保障SPV公司境外发行债券顺利开展,由公司为本次境外发行债券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不超过3亿美元(含3亿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担保责任,SPV公司本次发行所得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偿还存量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SPV公司境外发行的顺利开展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跟进SPV公司境外发行事项的进展,通过合法手段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资源转移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公司审批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615,000万元和98,000万美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9.46%(按照2025年5月15日美元汇率7.1963进行折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540,666.84万元(按照2025年5月15日美元汇率7.1963进行折算),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6.8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存在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境外发债和担保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6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增资深圳易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深圳易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储”)。

  ● 增资金额: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货币方式对深圳易储增资合计人民币3,080万元,具体如下: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易储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13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3,210万元。

  ● 因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深圳易储的增资,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加深圳易储资本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将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增资深圳易储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深圳易储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优化其资本结构,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向深圳易储增加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深圳易储的增资,本次增资涉及关联方共同投资,亦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良彬先生、王晓申先生、沈海博先生和李承霖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各方基本情况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易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JPU866U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A栋A2-803

  注册资本:60,1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年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石姣

  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机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气体压缩机械制造;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电池制造;试验机制造;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软件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大数据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深圳易储近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3月31日,深圳易储资产负债率为77.87%。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关联方李承霖先生、向伟东先生、任宇尘先生拟向深圳易储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80万元,具体增资份额如下:

  

  2、本次增资后,深圳易储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考虑到深圳易储为初创立公司,暂无历史业绩可供参考,本轮增资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经各方商议一致决定,本次深圳易储增资的价格为1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处于合理的市场化估值,未损害公司利益。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增强深圳易储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优化其资本结构,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增资事项不会改变公司对深圳易储的实际控制权,将对公司长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近十二个月内,上述关联方李承霖先生于2024年参与了深圳易储增资扩股的认购事宜,已对深圳易储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万元。公司与上述其他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方增资深圳易储是为其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更好地促进深圳易储的储能事业的发展和业务拓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联方增资深圳易储的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69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监事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已于2025年1月14日届满,并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购买完成的公告》,截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了公司A股股票共计7,167,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购买的最高价为45.60元/股、最低价为38.22元/股,成交均价为41.42元/股,总成交金额约为人民币29,685.0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员工实际购买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至此,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完成股票购买。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即锁定期自2024年1月15日至 2025年1月14日,锁定期满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分四年进行考核及归属,各批次的归属比例均为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5%。

  二、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情况

  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板块/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持有人所属板块或子公司需完成与公司之间的绩效承诺才可归属。根据2023年板块/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各板块/子公司的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均达标,且完成率均高于100%,满足全部归属条件。

  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持有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并依照持有人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若板块/子公司业绩考核达到目标,持有人当年实际归属持股计划份额=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份额×个人归属比例。截至目前,有30名持有人已离职,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部分份额已重新授予给其他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的员工。2023年持有人个人考核情况,559名持有人考评结果S≥80,满足当期全部归属条件;4名持有人考评结果S<60,不满足当期归属条件。由管理委员会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份额收回,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将该份额重新授予给其他员工,该员工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具体情况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若该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授予,则管理委员会于锁定期满后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归属于公司。

  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数量为1,705,13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8%,当期不得归属的数量为86,734股。

  三、 本次持股计划归属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分四年进行考核及归属,各批次的归属比例均为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5%。归属后,本次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处置。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四、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完成公司股票购买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0日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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