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296,924,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9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2,85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4,066,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4,066,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4,066,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5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71,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9%;反对6,8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35%;弃权4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3,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804%;反对6,8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107%;弃权4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冯碧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家龙、邵沐晴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8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潇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潇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不影响董事会工作,张潇潇女士决定履行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一名新任董事之日。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冯碧秋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冯碧秋先生(简历附后)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本公告日后,张潇潇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潇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潇潇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冯碧秋先生当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职工代表董事)。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附件:
新任董事个人简历
冯碧秋,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毕业于兰州大学固体力学专业,大学理学学士,中共党员。1995年8月至1997年10月,就职于辽宁省铁岭市经贸委生产处;1997年10月至2003年1月,就职于辽宁省铁岭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2003年1月至2011年9月,历任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预算科副科长、预算科科长;2011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党组成员、预算科科长;2013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9年3月至2024年4月,任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任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25年4月起,担任铁岭瀚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5月15日起,任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碧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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