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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别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近期股价变动、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偏离,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提示相关风险如下:

  一、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2,028.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7.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42.91万元。鉴于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4,57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3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的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Olive Ida Limited(以下简称“交易对方”)间接持有或控制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经与交易对方签署北京房山数据中心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根据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向交易对方支付了诚意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5-044)。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系签约双方合作意愿的初步框架性约定,尚需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具体交易细节以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的签署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最终能否达成合作并签署正式协议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正在按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450.07万元,负债合计15,450.11万元。公司本次交易资金均来自于合法且可用于购买标的资产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若公司无法筹集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无法及时、足额支付的风险;此外,标的公司目前存在大额借款用于标的公司日常运营,如公司能及时筹集足额资金支付本次交易对价,交易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存在大额债务,相关财务费用可能较高,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以及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鉴于相关尽调、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进一步评估相关影响并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初步了解,标的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如重要客户生产经营状况或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标的公司与重要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如果标的公司难以在短期内开发具有一定需求规模的新客户,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经公司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截至2025年5月15日,公司市净率为16.07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盈率为37.99倍,市净率为3.22倍。公司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较同行业整体估值有较大的偏离。

  目前,国内与公司从事类似业务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有合力泰、经纬辉开、同兴达、秋田微、亚世光电、欧菲光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股价及近期涨跌幅情况如下:

  

  注:市盈率、市净率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截至2025年5月15日个股最新市盈率、市净率。

  综上所述,公司股价变动(2025年3月31日至5月15日)、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偏离。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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